上海亲子鉴定中心独立的诉讼证据具有可重复性
鉴定结论作为一种独立的诉讼证据,除具备证据的基本特征外,还有以下的特点:
1.科学性鉴定的原理和方法是被科学界普遍接受的,是经得起检验的,这是鉴定得以进行,鉴定结论可用作诉讼证据的必要前提。签定结论是一种具有科学根据的判断性意见。
2.可重复性 上海亲子鉴定中心采用被科学界普遍接受、掌握的技术原理和方法得出的鉴定结果具有可重复性。不同的实验室、不同的鉴定人对同一物证检材分析的结果应该足齐目同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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